事项编号:2019-171
服务类别: 网络服务
联系方式:83687240-8002
服务对象:教工办事
收费标准:免费
东北大学校编在职职工
根据《关于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东大信网字[2019]3号)要求,各部门应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在梳理和总结网络安全工作现状和重要业务数据及师生个人信息使用情况基础上,认真摸排本部门及其下设科室、中心、研究所、课题组及学术会议、专业协会等建设的LED电子显示屏系统,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对校园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备案。
建议填报信息前,和信网办相关办理人员沟通和确认填报内容。
校园LED电子显示屏备案
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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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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