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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2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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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教工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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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财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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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
计划财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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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部门: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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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8368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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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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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时限:
使用期限满3年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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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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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结余资金使用期限为3年,若3年未使用完,原则上由学校统筹用于所在学院的科研活动直接支出;特殊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经处审批后用于团队科研预研的直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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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为提高办事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延期使用申请无需到计财处办理,科研院、计财处网上审批通过后,线上办理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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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只能在结余资金使用期限满3年后,特殊情况下方可申请结余资金延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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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